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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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
日期: 2024-09-04 点击量: 695

根据省物价局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布的浙价医【2015】137号文件精神,取消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、医疗机构要增加价格透明度等规定。我院拟制定“家庭医护保健服务”相关项目价格,现给予公示,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标准如下:

项目编码

项目名称

     

除外内容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计价说明

33A0005

心理健康干预标准管理

1个月)

指由需方自愿要求,专业人员(医生、护士、心理咨询师、药师、健康管理师等)组成的疾病管理团队,通过电话、微信、小程序、APP、上门、现场等方式,对其进行疾病评估、制定疾病标准管理方案,按需提供包括疾病风险评估、心理疏导、用药、饮食、运动、复诊等需方当期需要的特定管理服务;阶段性的为患者给出病情评估报告,医生参与点评与异常情况解答,促进健康;管理期一个月为一个疗程。

 

疗程

395

 

33A0005

心理健康干预标准管理

3个月)

指由需方自愿要求,专业人员(医生、护士、心理咨询师、药师、健康管理师等)组成的疾病管理团队,通过电话、微信、小程序、APP、上门、现场等方式,对其进行疾病评估、制定疾病标准管理方案,按需提供包括疾病风险评估、心理疏导、用药、饮食、运动、复诊等需方当期需要的特定管理服务;阶段性的为患者给出病情评估报告,医生参与点评与异常情况解答,促进健康;管理期三个月为一个疗程。

 

疗程

995

 

33A0005

心理健康多学科管理

1个月)

指由需方自愿要求,专业人员(医生、护士、心理咨询师、药师、营养师、康复师、健康管理师、治疗师等)组成的疾病管理团队,经过评估设计个性化管理方案,涉及药物管理、复诊管理、心理干预、中医管理、饮食管理、运动管理等多学科融合。通过电话、微信、小程序、APP、上门、现场等方式阶段性的给出病情评估报告和康复管理成效报告;专业团队参与整个康复管理期内的点评与异常情况解答,促进全面心理健康康复;管理期一个月为一个疗程。

 

疗程

1595

 

 

以上项目由当事人自主选择,签署《诊后疾病管理项目知情同意书》后进行。
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4日——2024年9月17日

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
2024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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